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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球头条:赵培:从“貫革之射息”到“王道成”——《召南·驺虞》早期传解的转换逻辑及安大简的整理丨【学术研究】

2023-05-29 06:23:47    来源:京师文会

从“貫革之射息”到“王道成”

——《召南·驺虞》早期传解的转换逻辑及安大简的整理

文/赵培


(资料图)

引言:《驺虞》的整理所关涉的出土新证与经传传统问题

《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》(文中简称“安大简”)公布以后,可知《召南·驺虞》篇的存在形态至少有四种。[①]第一种,驺虞为古乐名或射礼之乐名,其说见《墨子》《仪礼·乡射礼》《礼记·乐记》《韩诗外传》《礼记·射义》《大戴礼记·投壶》《周礼·春官·宗伯》《乐师》《钟师》《夏官·司马》《孔子家语·辨乐解》《史记·乐书》等所载;第二种,驺虞为天子掌鸟兽之官,其说见《礼记·射义》《商君书》、《新书》、《焦氏易林》、《五经异义》引鲁韩说等;第三种,认为驺虞为嘉瑞仁兽,见《毛传》《山海经》《六韬》《史记·司马相如列传》《史记·滑稽列传》《淮南子·道应》《说文解字》等所载;第四种,认为诗中“驺虞”二字当为“纵乎”之讹,其诗关乎早期虞衡制度,其说见安大简整理者。第四种意见,因为同新出材料关联紧密,正在被越来越多的学者所接受。于此同时,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认为关于“驺虞”的前三种说法或不可信,或为早期的一种文字“误读”经广为接受后谬种流传至今。

四种形态之间是何种关系,究竟孰是孰非,是否经由出土材料“验证”后即可一锤定音?在整理存在互证传世典籍的出土文献时,如何参考传统维度而又不受其制约?经典的整体性,或言系统性对出土古籍整理有何启示?传统歧见传解之间互异的内在逻辑是什么,出土文献是否有助于我们反观经学解读与接受之特点?以上问题,是当下我们讨论《召南·驺虞》篇时所难以回避的。

一 功成作乐,治定制礼与《驺虞》篇的早期形态

《礼记·乐记》载:“王者功成作乐,治定制礼。”郑玄注:“功成、治定同时耳。功主于王业,治主于教民。《明堂位》说周公曰:‘治天下六年,朝诸侯于明堂,制礼作乐’。”[②]《乐记》所载,功成与治定有次序之先后,而一经郑注,则其差别无存。实则,若就《驺虞》而言,其早期形态之转换同功成与治定之次序直接相关。

《礼记·乐记》载孔子与宾牟贾论《大武》之舞乐,孔子论及“牧野之语”:

武王克殷反商,未及下车,而封黄帝之后于蓟,封帝尧之后于祝,封帝舜之后于陈;下车而封夏后氏之后于杞,投殷之后于宋。封王子比干之墓,释箕子之囚,使之行商容而复其位。庶民弛政,庶士倍禄。济河而西,马散之华山之阳,而弗复乘;牛散之桃林之野,而弗复服;车甲衅而藏之府库,而弗复用;倒载干戈,包之以虎皮;将帅之士,使为诸侯,名之曰“建櫜”。然后知武王之不复用兵也。散军而郊射,左射《狸首》,右射《驺虞》,而贯革之射息也;裨冕搢笏,而虎贲之士说剑也;祀乎明堂,而民知孝;朝觐,然后诸侯知所以臣;耕藉,然后诸侯知所以敬。五者,天下之大教也。[③]

依照孔子所述,则武王克商之后存亡继绝、拨乱反正、遣散牛马、兵戈入库,天下知武王不复用兵。值得注意的是,孔子言“散军而郊射,左射《狸首》,右射《驺虞》,而贯革之射息也。”如此则武王克商前后,射艺有过一次从“贯革”到“知止”之转换。军用之射,其必贯革而后有杀伤力,而射礼之射,则如孔子所言:“君子无所争,必也射乎!揖让而升,下而饮,其争也君子。”[④]同篇又言:“射不主皮,为力不同科,古之道也。”[⑤]则射礼之争,在于能让和知止,不主贯革,而在于由射礼之过程观人心性之定否。孔子言“为力不同科”,实则区分了治乱之世,射艺功用之分别。当武王克商,功业初成,其举行郊射之礼,而东郊乐用《狸首》,西郊乐用《驺虞》,则二乐不仅当同射事相关,且亦当同“知止”之诫相关联。武王克商郊射而用二乐,则二乐之成当早于殷周鼎革之际。朱熹《四书章句集注》载:“周衰,礼废,列国兵争,复尚贯革,故孔子叹之。”[⑥]以此反观,则殷周鼎革确实出现过马放南山、兵戈入库的盛景,只是到了春秋战国时期,兵革又起,孔子修起礼乐,其目的正欲以古礼之制昭示“止戈”之道。

可以推知,武王散兵郊射所取用之《驺虞》当为文王或更早时之古乐,而其关涉射猎,且寓意“止戈”或“知止”。郑玄《毛诗谱》从《序》即以《驺虞》为文王时诗。[⑦]此古乐所对应之诗篇,或即今传《毛诗·召南》之《驺虞》。[⑧]如此,关涉射猎且可用以演礼,寓含“止戈”之义则同《驺虞》篇的早期解释对应,时间在武王克商之前。若新见安大简《驺虞》中尚存更早时期的《诗》之形态,具体言之,即此篇的“ (从 )”反映出《诗经》用字的更早形态之一,那么我们需要思考此形态与今传《毛诗》之间有着怎样的演进过程。当然,关于这一过程的梳理,同时也是对安大简整理者将“从 ”释作“纵乎”合理性与准确性的检核。

结合铜器铭文,以“ ”为“纵”者见于西周中期的蔡簋(05398)“ ”;[⑨]西周晚期的四十三年逨鼎组器(共十二器),其中四十三年逨鼎甲(02503)作“ ”;西周晚期的毛公鼎(02518)作“ ”;西周晚期的寅簋(05683)作“ ”。

作为语气词的“ ”,[⑩]西周金文中一般写作“虖”,如“呜呼”的“呼”,西周早期的何尊(11819)作“ ”;效尊(11809)作“ ”;效卣(13346)作“ ”;沈子它簋(05384)作“ ”;西周中期的班簋(05401)作“ ”“ ”。

作为动词的乎(呼),一般写作“乎”,如西周早期的叔夨鼎(02419)作“ ”;西周晚期的颂鼎(02492)作“ ”,等等。作语辞与作动词所用字形判然有别。

要之,如若安大简《驺虞》篇同早期《驺虞》有承接关系,则就字用情况来看,殷周之际《驺虞》篇中的“ ”,当写作“ ”或相近字形。

《驺虞》之形态不久及发生了一次转换,《墨子·三辩》中记载了墨子为了否定儒家之乐治,而先举圣王作乐之事:

昔者尧舜有茅茨者,且以为礼,且以为乐;汤放桀于大水,环天下自立以为王,事成功立,无大后患,因先王之乐,又自作乐,命之曰《护》,又修《九招》;武王胜殷杀纣,环天下自立以为王,事成功立,无大后患,因先王之乐,又自作乐,命曰《象》;周成王因先王之乐,又自作乐,命曰《驺虞》。[11]

此处,墨子欲“非乐”,列举圣王用乐之愈繁其治愈寡的史实,以证成己说。关于古乐《驺虞》,其言成王因先王之乐,又自作乐,则《驺虞》古乐又经成王附益制作,遂成为成王礼乐系统之规范的一部分,《礼记·射义》载:

其节:天子以《驺虞》为节,诸侯以《狸首》为节,卿大夫以《采苹》为节,士以《采繁》为节。《驺虞》者,乐官备也,《狸首》者,乐会时也;《采苹》者,乐循法也;《采繁》者,乐不失职也。是故天子以备官为节,诸侯以时会天子为节,卿大夫以循法为节,士以不失职为节。故明乎其节之志,以不失其事,则功成而德行立,德行立则无暴乱之祸矣,功成则国安。故曰:“射者,所以观盛德也。”[12]

经成王之再定,天子、诸侯、卿大夫、士之射礼用乐齐分派齐备,而《驺虞》为天子射礼之乐。用作天子射乐之《驺虞》其传解也随之发生变化,其寓意百官齐备,制度完善。《周礼》所载亦同之。《春官·宗伯》载:“大射,王出入,令奏《王夏》;及射,令奏《驺虞》。”[13]《春官·乐师》载:“凡射,王以《驺虞》为节,诸侯以《狸首》为节,大夫以《采苹》为节,士以《采蘩》为节。”[14]《春官·钟师》载:“凡射,王奏《驺虞》,诸侯奏《狸首》,卿大夫奏《采苹》,士奏《采蘩》。”[15]《夏官·司马》载:“以射法治射仪。王以六耦,射三侯,三获三容,乐以《驺虞》,九节五正;诸侯以四耦,射二侯,二获二容,乐以《狸首》,七节三正;孤卿大夫以三耦,射一侯,一获一容,乐以《采苹》,五节二正;士以三耦,射豻侯,一获一容,乐以《采蘩》,五节二正。”[16]如此,则经过成王之重作,《驺虞》作为天子射礼专享之乐,其义在“乐官备也”。弭兵之乐一换而成为了歌颂周官齐备之乐,其中的关键除了对乐本身之调整外,还关涉到《驺虞》之诗传解的转换。

二、从贯革之射息到乐官备:作为天子掌鸟兽之官的“驺虞”

《礼记·射仪》言“《驺虞》者,乐官备也。”依前所述,则官备之说,当在成王的《驺虞》及其传解中体现出来。如此意味着“ ”逐渐被理解为天子掌管鸟兽之官,而在文字演进中这种可能性是存在的。

后世用指天子掌鸟兽之官的“驺”字,从马的字形至秦才出现,如相家巷所出秦封泥“驺丞之印”。[17]此字职能早期当由“刍”字行使。从商代开始,刍先指刍草之事,后指以所刍之草喂养牲畜,则刍又有刍豢之义,[18]后引申为相关之官职,如西周中期扬簋(05351)中的“眔司刍”(其中刍字形作“ ”)等。刍上古在侯部,而从(纵)在东部,就《毛诗》用韵系统而言,侯东两部即存在通韵情况,如《大雅·瞻卬》中后与“不自我先,不自我后。藐藐昊天,无不克鞏。无忝皇祖,式救我后。”其中后与鞏押,知东侯通韵。

西周金文中用来指“虞林”的“虞”字一般写作“吴”,西周晚期的四十三年逨鼎组器(共十二器),其中四十三年逨鼎甲(02503)作“ ”;逨盘(14543)作“ ”;逨钟(15634)作“ ”。作为职官的“虞”也写作“吴”,如西周中期的同簋(05322)作“ ”;西周中期的免簠(05974)作“ ”。

作为虞侯之虞,如西周中期的虞侯政壶(12391)作“ ”;西周晚期的虞司寇伯吹壶(12394)作“ ”“ ”;西周晚期的散氏盘(14542)作“ ”“ ”;如此,这里虖和虞在当时发生关联,或因为虞侯之于同作为语词的“虖”之间存在形近之形态“ ”,另外两字上古皆在鱼部,亦可通。

要之,如果我们信从《墨子》所载,结合《礼记·射仪》,则《驺虞》中“驺虞”二字的形态在成王之后逐渐转换成“ ”。西周今文中常以“吴”表示“虞”,则其可能形态还有“ ”等。

结合传世文献来看。《商君书·禁使》载:“今夫驺虞以相监,不可,事合而利异者也。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囗若使马马能焉,则驺虞无所逃其恶矣,利异也。”[19]此句蒋礼鸿锥指引俞樾《诸子平议》言:

《毛传》以驺虞为义兽,而《周官·锺师》疏曰:“今《诗》韩鲁说,驺虞,天子掌鸟兽官。”以此书证之,则韩、鲁说亦古义也。惟事合而利异当作事合而利同,《商君》之意,以驺虞两职,事合利同,不可使之相监,恐其互相容隐,故必马能言,始无所逃其恶。下文云:“吏之与吏,利合而恶同也。”是其明证也。[20]

俞樾所论,得《商君书》此句之旨,明确商君所言“驺虞”为天子掌管鸟兽之官。结合上文,则《周官》疏所言韩鲁诗传所承之“古义”,非但可上推至《商君书》此篇,更可呼应到成王之制乐用诗。诗之“古义”,或者更明确的说,宗周“诗义”之学的后世传承,除了被儒学系统的四家诗所损益继承外,其自身也曾随着王官之学形态的演进而传流下来。即便是我们看到韩鲁诗在“驺虞”的解释上同于古义,但系统考之,或可见其表象背后的多种可能。

贾谊《新书》卷六以《驺虞》论良臣顺上之志,其言:

礼者,臣下所以承其上也。故《诗》云:“一发五豝,吁嗟乎驺虞。”驺者,天子之囿也。虞者,囿之司兽者也。天子佐舆十乘,以明贵也;二牲而食,以优饱也。虞人翼五豝以待一发,所以复中也。人臣于是所尊敬,不敢以节待,敬之至也。甚尊其主,敬慎其所掌职,而志厚尽矣。作此诗者,以其事深见良臣顺上之志也。良臣顺上之志者,可以义矣。故其叹之也长,曰“吁嗟乎”。虽古之善为人臣者,亦若此而已。[21]

贾谊(前200-前168),据《史记·屈原贾生列传》所载:(贾谊)“年十八,以能诵《诗》属《书》闻于郡中。”[22]陈乔枞《鲁诗遗说考》:“贾太傅时惟有鲁诗,此所说《驺虞》诗,即鲁义也。”[23]此说或不确。刘跃进先生云:

贾谊不是纯儒,就其学术传统而言,他主要承继了荀子、李斯、张苍之学。……故《汉书·司马迁传》云:“汉兴,萧何次律令,韩信申军法,张苍为章程,叔孙通定礼仪,则文学彬彬稍进,《诗》《书》往往间出。自曹参荐盖公言黄老,而贾谊、晁错明申、韩,公孙弘以儒显,百年之间,天下遗文古事靡不必集。”[24]

至于贾谊之《诗》学,其《贾谊<诗>学寻踪》一文中系统考辨《新书》之引《诗》情况,结合出土材料比较四家之异同,最后认为:

贾谊《新书》中论及《大雅·文王》、《大雅·皇矣》、《大雅·灵台》、《大雅·敬之》与四家诗从文字训诂到内容的解说是相同或相近的。这个现象说明四家诗同源而异流。虽然出现有先后,但是越是往前推,相同的地方就越多。……贾谊《诗》说的另一个有趣的现象是以“雅”“颂”为主, 涉及的《诗经》作品,就有10首出自“雅”“颂”,论及“国风”的仅仅3首。这是先秦说诗的传统。这说明,贾谊的《诗》学来自先秦的说《诗》传统。特别值得我们注意的是读《邶风·柏舟》和《小雅·都人士》的解说,前者悉本于《左传》,后者源于《国语》。而根据《汉书·艺文志》,《国语》也是左丘明所作。这就很容易叫我们联想起《史记》、《汉书》以及《经典释文》中关于贾谊的经学源于《左传》的记载。章太炎在《春秋左传读》、《春秋左传序录》、《春秋左传疑义答问》等夺取《新书》作为佐证。徐复根据文字训诂方面的材料,认为“新书中征引左氏说二十四事,足以窥见书中所存古字”。这些材料告诉我们一个基本事实,及贾谊经学源于《左传》系统。……贾谊继承了先秦《诗》学中学以致用的传统。……贾谊说《诗》,更加注重礼学的精神,接受的是春秋官学中“以诗为教”的传统。[25]

如此,虽然贾谊说《驺虞》近同于韩鲁诗说,尤其是鲁诗之说,但是,系统比较之后,我们能够发现,其同在源,而其流则生别。具体而言,贾谊的《诗》学更近同于先秦官学,也即属于宗周王官《诗》学的流裔,但仍无出其基本精神的框架,而四家诗则不同。同时,此现象的存在也提醒我们王官之学亦颇具生命力。

三、王道成:从乐官备到仁如“驺虞”

前引《礼记·射仪》所载“《驺虞》者,乐官备也,《狸首》者,乐会时也;《采苹》者,乐循法也;《采繁》者,乐不失职也。”此处《采苹》,《小序》言:“大夫妻能循法度也,能循法度则可以承先祖共祭祀矣。”[26]《采繁》,《小序》言:“夫人不失职也。夫人可以奉祭祀则不失职矣。”[27]《驺虞》,《小序》言:《驺虞》,《鹊巢》之应也,《鹊巢》之化行。人伦既正,朝廷既治,天下纯被文王之化,则庶类蕃殖,蒐田以时,仁如驺虞,则王道成也。”[28]除了《狸首》为逸诗,不见于今传《毛诗》外,《小序》关于《采苹》《采繁》的解说皆同《礼记》近同,只是更为具化、体系化,其承接关系易判明,但是关于《驺虞》的解释,用了嘉祥瑞兽说。这是《驺虞》篇经儒家整理后又出现的新变。而《毛传》之说则更为纯粹,其言驺虞“义兽也。白虎黑文,不食生物,有至信之德则应之。”[29]

以驺虞为瑞兽之说,并非《毛诗》传解系统首创,而是有其多种来源,选取此说亦有多种因由。《汉书·艺文志》载:“《毛诗》二十九卷,《毛诗故训传》三十卷”[30]。然但称毛公,不著其名。《后汉书·儒林列传》始云:“赵人毛长传《诗》,是为《毛诗》”。依此,则传当为毛苌所作。孔颖达《毛诗正义》引《诗谱》云:“鲁人大毛公为《故训传》于其家,河间献王得而献之,以小毛公为博士”[31]。据此,则传又当为大毛公亨所作,其作传在小毛公苌立河间博士之前。《史记·五宗世家》云:“河间献王德,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为河间王。好儒学,被服造次必于儒者,山东诸儒多从之游”[32]。可知毛苌景帝时为河间献王博士,则毛亨作传当在文帝时期。综上言之,毛公之学自有渊源,而毛传之出当在汉初。至于《诗》的大小序,据陆德明所引沈重之说,则郑玄以为“大序为子夏作,小序是子夏、毛公合作,卜商意有不尽,毛更足成之。”[33]如果郑玄所言属实,那么以驺虞为仁兽有可能自子夏始,则春秋战国时期儒门已有是说。《后汉书·邓张徐张胡列传》载徐防之言:“臣闻《诗》、《书》、《礼》、《乐》定自孔子;发明章句,始于子夏。”[34]结合后世三家诗训《驺虞》与此相异的情况,则儒门之说在战国的流传已有门内之别。

若此论原非子夏传《诗》之言,则为毛公新说,而其变更前说之理据亦不难明了。关于神兽驺虞,《淮南子·道应训》载:

文王砥德修政,三年而天下二垂归之。纣闻而患之,曰:“余夙兴夜寐,与之竞行,则苦心劳形。纵而置之,恐伐余一人。”崇侯虎曰:“周伯昌行仁义而善谋,太子发勇敢而不疑,中子旦恭俭而知时。若与之从,则不堪其殃;纵而赦之,身必危亡。冠虽弊,必加于头。及未成,请图之。”屈商乃拘文王于羑里。于是散宜生乃以千金求天下之珍怪,得驺虞、鸡斯之乘,玄玉百工,大贝百朋,玄豹、黄罴、青豻、白虎文皮千合,以献于纣,因费仲而通。纣见而说之,乃免其身,杀牛而赐之。文王归,乃为玉门,筑灵台,相女童,击钟鼓,以待纣之失也。纣闻之,曰:“周伯昌改道易行,吾无忧矣。”乃为炮烙,剖比干,剔孕妇,杀谏者。文王乃遂其谋。故老子曰:“知其荣,守其辱,为天下谷。”[35]

此处叙说的是纣王拘文王于羑里,散宜生为讨纣王之喜而购求天下珍怪,所得中有驺虞、鸡斯之乘。《淮南子》所言驾车之神兽驺虞,具体形象见于《山海经·海内北经》载:

林氏国有珍兽,大若虎,五彩毕具,尾长于身,名曰驺吾,乘之日行千里。[36]

郭璞注:

《六韬》云:“纣囚文王,闳夭之徒诣林氏国,求得此兽,献之,纣大悦,乃释之。”《周书》曰“夹林酋耳。”酋耳若虎,尾参于身,食虎豹。《大传》谓之“侄兽”。“吾”宜作“虞”也。[37]

郝懿行笺疏:

《尚书大传》云:“散宜生之于陵氏,取怪兽大不辟虎狼间,尾倍其身,名曰虞。”郑康成注云:“虞,驺虞也。”是郑以“虞”即此经之“驺吾”,则“于陵氏”即“林氏国”也。“于”为发声。“陵”、“林”声近。“驺虞”亦即“驺吾”也,“虞”、“吾”之声又相近。《周礼》贾疏引经作“邹吾”,古字假借也。《周书·王会篇》“央林酋耳”,“央”,一作“英”,郭引作“夹”,字形之讹也。郭又引《大传》谓之“侄兽”,“侄”音“质”,今《大传》作“怪兽”也。《艺文类聚》九十九卷引郭氏讚云:“怪兽五彩,尾参于身。矫足千里,倏忽若神。是为驺虞,《诗》叹其仁。”[38]

由《淮南鸿烈》与《尚书大传》所载,可知汉初之人相信商周之际的散宜生曾获得过驺虞珍兽,以解文王之困。另外,关于此珍兽,《史记》记载建章宫后阁出似麋之兽,东方朔言:“所谓驺牙者也。远方当来归义,而驺牙先见。其齿前后若一,齐等无牙,故谓之驺牙。”[39]依照王应麟《困学纪闻》所论,“驺虞、驺牙、驺吾一物也,声相近而字异。”[40]则驺虞作为瑞兽,又为可预见远人归义之神异。《说文解字》载:“虞,驺虞也。白虎黑文,尾长于身,仁兽,食自死之肉。”[41]许慎取《毛传》之说,其讲法更丰富了驺虞的形象,认为其为长尾黑纹白虎,为仁兽,且不杀生,只吃自然死亡之肉。如此,则驺虞作为瑞兽的形象基本上被勾勒出来了。

作为仁瑞之兽,其被儒家《诗经》阐释传统吸纳进来可谓顺理成章。我们从孔子对麟的态度上,就不难理解为何子夏及其后学,一直到毛公,偏爱驺虞为瑞兽之说了。另外,儒家的天人相应思想亦在其中起了重要作用。从《尚书·洪范》的君德与天气之应到孔子《春秋》之重灾异,到《中庸》言“国家将兴,必有祯祥;国家将亡,必有妖孽”,[42]再到董仲舒系统的天人感应说,都为驺虞为瑞兽说提供了学理与现实上的合理性。汉武帝时,西狩获麟、渥洼水出天马、泰山见黄金,祥瑞迭出,当此之时,驺虞为瑞兽之说便更易接受,司马相如《上林赋》中言:“于是历吉日以齐戒,袭朝衣,乘法驾,建华旗,鸣玉鸾,游乎六艺之囿,骛乎仁义之涂,览观《春秋》之林,射《狸首》,兼《驺虞》,弋玄鹤,建干戚,载云睅,揜群《雅》,悲《伐檀》,乐乐胥,修容乎《礼》园,翺翔乎《书》圃,述《易》道,放怪兽,登明堂,坐清庙,恣群臣,奏得失,四海之内,靡不受获。”[43]《封禅书》中写到:“然后囿驺虞之珍群,徼麋鹿之怪兽,䆃一茎六穗于庖,牺双觡共抵之兽,获周馀珍收龟于岐,招翠黄乘龙于沼。鬼神接灵圉,宾于闲馆。奇物谲诡,俶傥穷变。钦哉,符瑞臻茲,犹以为薄,不敢道封禅。”[44]相如文中,列驺虞于祥瑞异物之间。此外,有《驺虞颂》,其言:

般般之兽,乐我君囿;白质黑章,其仪可喜;旼旼睦睦,君子之能。

盖闻其声,今观其来。厥涂靡踪,天瑞之徵。茲亦于舜,虞氏以兴。[45]

司马相如的《封禅书》中《驺虞颂》与《嘉谷颂》《白麟颂》《黄龙颂》等同列,皆为祥瑞中之代表。此颂当中,驺虞出现在天子苑囿当中,其色黑质白章,其态可爱,而司马相如言就其所兴而言,则帝舜之时,百兽率舞,驺虞已在其中。马瑞辰笺解“吁嗟乎驺虞”句云:“(此句)与‘吁嗟麟兮’句法相似,麟既为兽,则驺虞亦兽可知。《周官·钟师》贾疏引《五经异义》载古《毛诗》说,《周南》终于《麟趾》,《召南》终于《驺虞》,俱称嗟叹之皆兽名,其说是也。”[46]马瑞辰认为当释驺虞为兽,关于欧阳修所谓《毛诗》未出之前,未有以驺虞为兽名者,马氏亦举四证辨析其说之不当。[47]另外,马瑞辰认为驺虞即白虎,为应信之瑞兽,其云:

驺虞,白虎黑文,亦通名白虎,以为玉饰,字作琥。《周官》“以玉作六器”,云“以白琥礼西方”,《晋中兴书》云:“白琥尾参倍其身”,孙氏《福瑞图》云:“白琥西方义兽,白色黑文,名驺虞,尾倍其身,故《开元礼·避讳》云:‘礼西方以驺虞’”是也。哀十四年《左传》服虔注云:“思睿信立白虎扰”,与《毛传》言“有至信之德”合。皆白虎即驺虞之证。则知《尔雅》所云“甝,白虎”,即驺虞耳。《毛传》以驺虞为义兽而应信。《说文》:“虞,驺虞也。白虎黑文,尾长于身。仁兽也。食自死之肉。”说本《毛传》,而“义兽”与“仁兽”异。然《毛传》“不食生物”正见其仁。吴薛琮《驺虞颂》云:“婉婉白虎,优仁是崇”,正与《说文》驺虞为仁兽合。惟《山海经》既云孟山有白虎,又云林氏国有驺吾,郭璞作《驺吾》《白虎》二讚,似不得合为一。然驺虞要亦白虎属耳。至《毛传》、《说文》皆云白虎黑文,《山海经》则云五彩毕具,盖先儒传闻各异,其言尾长于身则同。《广雅》又以驺吾为马属,此后人以驺吾日行千里,因以名其马,非以驺吾本为马也。[48]

马瑞辰主要辨析了四个问题,一是以驺虞为瑞兽不是肇端自《毛诗》经解系统,而有更早渊源;二是《尔雅》当中为何不载驺虞;三是如果驺虞即白虎,《山海经》中为何驺虞、白虎并置,且郭璞注分别讚之;四是《广雅》中为何以驺吾为马属。就其所论,基本上廓清了相关疑问。

此外,以神兽解“驺虞”又可以与弭兵之射的别一用乐,即《狸首》相对应。换言之,右射《狸首》自身就暗示着左射之用乐之名亦同兽类相关。《说文解字》载:“狸,伏兽。似貙。从豸里声。”[49]再者,驺虞为仁兽说匹配于《毛诗》内部的系统性。安大简《诗经》中“周南”“召南”诸篇同今传《毛诗》篇名与篇序基本无差,可知这两部分的稳定性。前引马瑞辰之说,“周南”以《麟趾》终篇而“召南”以《驺虞》终篇,故驺虞当同麟为瑞兽。《毛序》言:“《麟之趾》,《关雎》之应也。”“《驺虞》,《鹊巢》之应也。”二南组诗之间收尾相应亦提醒我们,其对应解释系统不仅形成较早,且有着内在统一性。这一系统当中,以驺虞为仁兽说较“乐官备”之说更合宜。

最后,我们需要指出的是《诗小序》的“杂糅”性,关于《驺虞》,除了言其为《鹊巢》之应外,又言“《鹊巢》之化行,人伦既正,朝廷既治,天下纯被文王之化,则庶类蕃殖,蒐田以时,仁如驺虞,则王道成也。”其中“朝廷既治”指向“乐官备”之说,“庶类蕃殖,蒐田以时”则指向更早的田猎知止之说,而“仁如驺虞”又指向仁兽之说。可以说《驺虞》之《小序》集历代传解之大成。这种现象的出现,使我们怀疑,《小序》是经过不断增益而成,非一时一家之学。当然,这是另外一个问题,我们有专文讨论。

四 安大简《召南·驺虞》篇的整理问题

分析了《驺虞》篇用字形态及其传解的历时性变化,我们来看安大简的《召南·驺虞》的整理。安大简《驺虞》,整理者认为:“简本《驺虞》三章,章三句,较《毛诗》多出一章。简文虽有残缺,但可参照《毛诗》补足所缺。”如此,参考整理者注释,则其全篇如下:

彼茁者葭,一发五豝。于嗟从(纵)乎。

彼茁者蓬,一[发五豵。于嗟从(纵)乎。]

[彼茁者]蓍,一发五麋。[于嗟从(纵)乎。]

整理者注:“从 :《毛诗》作‘驺虞’。 ,从口、虎声,黄德宽读作‘乎’,并认为‘从乎’可读为‘纵乎’,意谓放纵、放生。毛传:‘驺虞,义兽也。白虎黑文,不食生物,有至信之德则应之。’当从简本读‘纵乎’。”[50]

注释中所引黄德宽先生之说见《略论新出战国楚简〈诗经〉异文及其价值》一文,其言:

如果从语言上看,这组异文完全可以理解为通假关系。“驺”属庄纽侯部,“从”为从纽东部,二者对转可通;“虞”与“ ”声符相同,“虞”疑纽鱼部,“ ”以“虎”为声符,属晓纽鱼部,于音也相通无碍。在此诗流传吟诵过程中,这组异文的出现实际存在两种可能:一是因读音相近而将“驺虞”写作通假字“从 ”,二是因将“从 ”误读而附会成传说中的义兽“驺虞”。[51]

从其后文论证中,显然黄先生是认同第二种可能的,即将“从 ”误读而附会成传说中的义兽“驺虞”。楚文字中,“ ”多用作“乎”或“呼”,所以“于嗟从 ”可读作“于嗟从乎”:

(在《驺虞》篇中)将“从”释作“逐”,理解为“驱逐”,显得文通字顺。根据先秦汉语用字习惯,“从”还可读作“纵”,在诗中理解为“放生”也是可能的。……这首诗与上古虞衡制度有着深层关系,是上古“毋麛毋卵”田猎“常禁”的具体体现。《驺虞序》以及《鲁诗》《韩诗》对“驺虞”的阐释,背后实际隐含着一定的历史文化内容。因此,“从”读为“纵”可能更加合适,该诗就是吟诵田猎时遵循常禁而放生幼兽的行为。[52]

由上可知,黄德宽先生认为《驺虞》偏中的“驺虞”,当写作“从乎”,读作其倾向于读作“纵乎”,意为“放生”。是上古田猎“常禁”的具体体现,结合《驺虞》篇的传统经解,其这一讲法同《驺虞序》以及《鲁诗》《韩诗》对“驺虞”的解释所关涉的历史文化内容,也即上古虞衡制度有所呼应。

结合前文所论,黄先生所言的可能性是存在的,只是其将这一变化放在“先秦”的时间限定中,过于宽泛。另外,并没有考虑安大简《诗经》的整体性与系统性。安大简的二南诗篇较之传世《毛诗》,究其篇章数量与篇章次序而言,几无差别,可见《诗经》二南部分的汇编与稳定成型至晚是在战国早期,很有可能早至春秋时期。就此来看,结合传世文献所载,《诗经》经过孔子编整或无疑问,只是其编整的具体样态已难全面知晓。

如果考虑到安大简《诗经》的系统性,其《驺虞》中的“从乎”应当破读为“驺虞”是没有问题的。

如若依黄德宽先生所论,读作“从乎”,则必须对其“异质”原因作出解释。我们不否认《驺虞》篇早期有“止杀”之义,且其实同田猎相涉,但结合前文所论,这种形态的《驺虞》在西周时期或已非主流,那么楚地所出的《诗经》文本何以“存古”,需要作出解释。一篇不同于四家诗用字形态的诗进入到整齐的战国早期的《诗经》文本系统当中,首先,说明古篇有其流传渠道,并且有其接受者,如贾谊所习之《诗》学;其次,“二南”的诗篇组合至迟在春秋时期已经非常稳定,可谓常识,是一个基本框架,不同来源的诗篇总是以这个框架为“归宿”。所以我们认为,在安大简抄者的知识系统和可利用的物质资源中,既有传古之诗篇,又有流行之框架(当然这个流行的框架也可能西周时期已有之),遂成我们今天可见之面貌。如此,在安大简《诗经》整理时就出现了一个如何选择的问题,那就是我们是要照顾《诗经》的系统性呢,还是更多地挖掘其文本中的早期特征。当然,其他出土典籍文献的整理也存在类似问题。

余论

从《驺虞》篇早期传解的转换中我们看到了礼乐文化的一种自我调整,那就是从“诗乐一体”发展成“诗德一体”,早期的以礼乐见德转换成以文辞见德,这也显示出《诗经》从实用性文本到阅读性文本的转变、从士大夫文本到文人化文本的转变。

值得一提的是,以《驺虞》弭兵、散军、止杀之说并未随着诗篇功用之转换而完全消失。后世以驺虞为幡,军中以之解兵。西晋元康元年(291)为政权夺势,楚王司马玮与贾后合谋,杀汝南王司马亮,其后楚王又与贾后冲突,贾后听了太子少傅张华的建议,“张华白帝,遣殿中将军王宫斋驺虞幡出麾众曰:‘楚王矫诏,勿听也!’众皆释杖而走。”[53]又永宁元年(301),齐王司马冏起兵,朝廷大臣群起杀死擅权扰宫的孙秀党羽诸人,然后“传诏以驺虞幡敕将士解兵。”[54] 晋时之用驺虞幡正可与商周之际止杀之《驺虞》遥相呼应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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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①] 这里所说的“形态”,不仅指诗篇文本的面貌,还包括诗篇功用及传解结构。

[②] 朱彬撰:《礼记训纂》,饶钦农点校,北京:中华书局1996年版,第569-570页。

[③] 朱彬撰:《礼记训纂》,饶钦农点校,第596-598页。

[④] 《论语》卷三《八佾》,何晏注,《十三经古注》据永怀堂本校刊,北京:中华书局2014年版,第1961页。

[⑤] 《论语》卷三《八佾》,何晏注,《十三经古注》据永怀堂本校刊,第1962页。

[⑥] 朱熹:《四书章句集注》,北京:中华书局1983年版,第65-66页。

[⑦] 冯浩菲:《郑氏诗谱订考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版,第26-28页。按:《驺虞》最初为商末周初之诗在“召南”诸篇中并非特例,《行露小序》郑笺:“衰乱之俗微、贞信之教兴者,此殷之末世,周之盛德,当文王与纣之时。”《野有死麕小序》郑笺:“无礼者,为不由媒妁,鴈币不至,劫协以成昏。为纣之世。”

[⑧] 按:郑玄注《周礼·大司乐》“及射,令奏《驺虞》”曰:“《驺虞》,乐章名,在《召南》之卒章。”另外,《诗经》篇章同古乐名之相合问题,参见王国维《释乐次》《周大武乐章考》《说勺舞象舞》诸篇,收入《观堂集林》,北京:中华书局1959年版,第84-113页。另外,关于《国风》歌诗乐诗形态的研究以可参见李炳海《〈诗经·国风〉的篇章结构及其文化属性和文本形态》(《中州学刊》2006年第4期)一文。

[⑨] 按:此文中铜器铭文编号依照《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》,下文不一一注明。吴振烽:《商周青铜器铭文暨图像集成》,上海:上海古籍出版社2012年版。

[⑩] 按:值得注意的是,“乎”作为句末语气词在《尚书》和古金文中少见,仅《尧典》有“嚚讼,可乎?”一处,杨树达据此怀疑《尧典》晚出。详参杨树达《释乎》,《积微居小学述林》卷二,北京:中华书局1983年版,第60页。

[11] 孙诒让撰:《墨子间诂》,孙启治点校,中华书局2001年版,第39-41页。

[12] 朱彬撰:《礼记训纂》,饶钦农点校,第893页。

[13] 《周礼》卷二十二《春官·宗伯》,郑玄注,《十三经古注》据永怀堂本校刊,北京:中华书局2014年版,第478页。

[14] 《周礼》卷二十三《春官·乐师》,郑玄注,《十三经古注》据永怀堂本校刊,第481页。

[15] 《周礼》卷二十四《春官·钟师》,郑玄注,《十三经古注》据永怀堂本校刊,第487页。

[16] 《周礼》卷三十《夏官·司马》,郑玄注,《十三经古注》据永怀堂本校刊,第527-528页。

[17] 周晓陆、路东之编著:《秦封泥集》,西安:三秦出版社2000年版,第198页。

[18] 于省吾编:《甲骨文字诂林》,北京:中华书局1996年版,第890-895页。

[19] 蒋礼鸿撰:《商君书锥指》卷五《禁使》第二十四,北京:中华书局1986年版,第136页。

[20] 蒋礼鸿撰:《商君书锥指》卷五《禁使》第二十四,第136页。按:《商君书》此句中的异文问题,详参《锥指》所录诸家之说及蒋礼鸿先生按语,兹不繁引。

[21] 贾谊撰:《新书校注》,阎振益、钟夏校注,新编诸子集成本,中华书局2000年版,第215页。

[22] 司马迁撰:《史记》卷八十四《屈原贾生列传》,北京:中华书局2014年版,第3020页。

[23] 陈乔枞:《三家诗遗说考》卷一《鲁诗遗说考》,王先谦编:《清经解续编》卷1119第4册,上海书店1988年版,第1190页上。

[24] 刘跃进:《贾谊的学术背景及其文章风格的形成》,《文史哲》2006年第2期。

[25] 刘跃进:《贾谊<诗>学寻踪》,《周口师范学院学报》2003年第1期。

[26] 毛亨传,郑玄笺,孔颖达疏,陆德明音释:《毛诗正义》,台北:艺文印书馆2001年版,第52页。

[27] 毛亨传,郑玄笺,孔颖达疏,陆德明音释:《毛诗正义》,第46-47页。

[28] 毛亨传,郑玄笺,孔颖达疏,陆德明音释:《毛诗正义》,第68页。

[29] 毛亨传,郑玄笺,孔颖达疏,陆德明音释:《毛诗正义》,第68页。

[30] 班固:《汉书》卷三十,北京:中华书局1962年版,第1708页。

[31] 毛亨传,郑玄笺,孔颖达疏,陆德明音释:《毛诗正义》,第11页。

[32] 司马迁:《史记·五宗世家》,点校本二十四史修订本,第2533-2534页。

[33] 陆德明撰,黄焯汇校:《经典释文汇校》,北京:中华书局2006年版,第119页。

[34] 范晔撰,李贤注:《后汉书》卷四十四《邓张徐张胡列传》,北京:中华书局1965年版,第1500页。

[35] 刘文典撰:《淮南子集解》卷十二《道应》,北京:中华书局2013年版,第482-483页。

[36] 郝懿行:《山海经笺疏》,栾保群点校,北京:中华书局2019年,第298-299页。

[37] 郝懿行:《山海经笺疏》,栾保群点校,第299页。

[38] 郝懿行:《山海经笺疏》,栾保群点校,第299页。

[39] 司马迁撰:《史记》卷一百二十六《滑稽列传》,第3896页。

[40] 王应麟:《困学纪闻》卷三“诗”条云,孙通海校点,北京大学《儒蔵》编纂中心编《精华编》第199册“子部杂学类”,北京大学出版社2009年,第77页。

[41] 许慎撰,徐铉校定:《说文解字》,据陈昌治本影印,北京:中华书局2013年版,第98页上。

[42] 《礼记》卷十六《中庸》,郑玄注,《十三经古注》据相台岳氏家塾本校刊,第1079页。

[43] 司马迁撰:《史记》卷一百一十七《司马相如列传》,北京:中华书局2014年版,第3686-3687页。

[44] 司马迁撰:《史记》卷一百一十七《司马相如列传》,第3713页。

[45] 司马迁撰:《史记》卷一百一十七《司马相如列传》,第3719页。

[46] 马瑞辰:《毛诗传笺通释》卷三,陈金生点校,北京:中华书局1989年版,第104页。

[47] 马瑞辰:《毛诗传笺通释》卷三,陈金生点校,第104-105页。

[48] 马瑞辰:《毛诗传笺通释》卷三,陈金生点校,第105-106页。

[49] 许慎撰,徐铉校定:《说文解字》,据陈昌治本影印,第196页上。

[50] 安徽大学汉字发展与应用研究中心编,黄德宽、徐在国主编:《安徽大学藏战国竹简(一)》,中西书局2019年版,第98页。

[51] 黄德宽:《略论新出战国楚简〈诗经〉异文及其价值》,《安徽大学学报》2018年第3期。

[52] 黄德宽:《略论新出战国楚简〈诗经〉异文及其价值》,《安徽大学学报》2018年第3期。按:此处黄文原注有待刊稿《〈诗·召南·驺虞〉与上古虞衡制度》一篇,尚未见刊出。

[53] 司马光编著,胡三省音注:《资治通鉴》卷八十二《晋纪四》,北京:中华书局2011年版,第2611页。

[54] 司马光编著,胡三省音注:《资治通鉴》卷六,北京:中华书局2011年版,第2659页。

-全文完-

原文发表于《北方论丛》2021年第5期,引用请以原刊为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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作者简介

赵培

赵培,北京大学文学博士,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研究所副编审。研究方向为先秦两汉传世与出土文献,关注与此相关的《尚书》学、早期典籍经典化、经学史及古文字学。曾为美国普林斯顿大学访问学者(2015年秋)。出版专著《<书经>之成立》(即出),在《中国语文》《文献》《学术月刊》《清华大学学报》《光明日报》等刊物上发表论文20余篇,多篇文章被《人大复印报刊资料》《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》全文转载或摘编。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一项(“《尚书》经典化研究”,项目编号:18BZW035),参与多个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。博士论文《<书>类文献的早期形态及<书经>成立之研究》获北京大学2017年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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