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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后反悔 法院会怎么判?

2022-12-05 08:18:02    来源:中国商业新闻网

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后反悔,法院这样判

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后反悔,爷爷10元卖给孙子学区房想要回遭拒。

网友称,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后反悔这都是啥狗血剧情啊?俗话说养儿防老,这就相当于孙子10块钱买了他爷爷的房子,结果爷爷反悔了,起诉孙子,但实际最终房子就是被孙子10块钱买走了。因为直系亲属赠予基本都是这样,有个价格就行了,并不评估价格。这就是儿子白养了,房子也没有了,这件事挺讽刺的。

12月3日,江苏无锡中院通报一起爷爷将房屋过户给孙子后起诉收回的案件,爷爷以10元成交价将房过户给孙子后反悔。张某购买一套学区房,与妻子陈某居住。2018年9月,孙子小张进入小学读书。2019年8月,张某夫妇与儿子儿媳签订合同,买受人为小张,成交价为10元,将房过户给小张。但产权证仍由张某持有,房屋也由张某与陈某继续居住。爷爷10元卖给孙子学区房想要回遭拒。2021年陈某住院,老夫妇与儿子发生矛盾,儿子自行将产权证挂失、重新申领并持有。陈某死后,张某向法院起诉,要求确认合同无效,并将房屋恢复登记至其名下。张某称将房屋过户给孙子系为其入学所需,而儿子认为是自愿赠与。

法院认为,双方虽对房屋过户真实原因有异议,但均认为签订合同不存在真实房屋买卖合意,房屋买卖成交价10元,非正常房屋买卖价款,故应认定案涉二手房买卖合同属无效合同。

过户时小张已入读对应学校,张某未提交证据证明双方为入学暂时过户,故认定为赠与。爷爷10元卖给孙子学区房想要回遭拒。因此,法院判决确认案涉房屋归小张所有。张某上诉,二审法院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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